广东工业大学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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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主办部门 |
总务部 |
协办部门 |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等 |
办理地点 |
总务部商务科 |
咨询电话 |
39322828、39322468 |
服务对象 |
全校师生 |
办理方式 |
现场申请、现场取件 |
所需材料 |
广东工业大学引进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申请及相关材料。 |
注意事项 |
引进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合作伙伴开展的项目一般应进行集中采购,确定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合作伙伴。对于一些涉及金额较小的零星服务或临时合作项目,经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中心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可以采用其它方式确定竞争性合作伙伴。 |
管理规定 |
1.广东工业大学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32号)。 2.广东工业大学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引入竞争性合作伙伴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17〕39号)。 3.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