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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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办在学校国资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统一制度、统一平台、统一报表,统筹协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优化并监督学校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等。

(三)统筹构建学校国有资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及动态管理。

(四)参与学校国有资产购建立项论证及风险评估分析。

(五)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内部管理,综合监督管理与协调学校事业资产、经营性资产的使用与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专项工作。

(七)协调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批工作。

(八)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组织完成国有资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工作,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九)筹备、审核国资委会议议题,报请国资委主任、副主任审定,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十)完成学校和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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