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稳妥地推进大学城室外堆放物资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近日,国资办组织审计处、设备处、总务部、保卫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会议决定了分类分阶段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案要点如下:
一、第一阶段(11月6日至9日)
(一)现场核实分类处理
对照各部门提供的清单进行现场核实,分类处理:
1.有固定资产登记清单且达到报废年限的木质家具类物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清运处理;
2.有固定资产登记清单且达到报废年限的其他物资,按归口权属分别集中腾挪到板球场西南角的空地(设备处归口物资)和北侧空地(总务部归口物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尽快组织集中拍卖处理;
3.有固定资产登记清单且未达报废年限的物资,资产所在单位应先协调本单位限期进行清理;如无法限期清理的,归口设备处的物资由学院自行搬离,妥善保管;归口总务部的物资搬进总务部仓库,做好登记,落实资产使用户部门对该类资产的管理责任;
4.无固定资产登记清单的物资,拍摄物资图片,发布校内通知公示,要求限时认领。规定时间无认领的,将统一处理,逾期不再补办手续,各资产使用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
(二)报送对接人员信息
请各单位于11月6日10: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通过链接填报负责室外堆放物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联系名单。
https://www.wjx.cn/vm/rdALuLJ.aspx
二、第二阶段(暂定11月13日至20日)
公示第一阶段核实后无固定资产登记清单的室外堆放物资现场图片,请各部门及时认领;逾期不认领的,按账外物资处理。
三、第三阶段(暂定11月23至24日)
经第二阶段公示后,无人认领的资产,按账外物资集中处理。若今后核实到无人认领的资产属账内资产,可能出现的后果由使用单位(资产归属部门)自负。
国资办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5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计处、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