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做好人员岗位变动后相应资产的有序交接、调拨是落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因为干部换届等原因,校内人员岗位变动较大,为做好相应的资产交接工作,现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岗位变动(含调离、换岗、退休等)时,均需及时办理个人名下资产交接、调拨或报废等手续。
二、人员岗位变动时,原岗位所用资产原则上留置原单位岗位使用,不得“物随人走”。因特殊情况需带入现工作岗位的,须经交接双方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并办理校内资产调拨手续。
三、根据学校目前管理实际,请相关人员自行至相应系统查询名下资产登记情况:2022年5月以前登记的教学科研资产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平台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00.96.211/zcpt/),行政类固定资产至总务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2022年5月后登记的资产至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网址:http://sa.gdut.edu.cn/gyzc/)查询。因总务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未开通网上查询功能,请自行前往总务部经济核算科(大学城东十栋学生宿舍东座106室)或致电39325939查询。
四、根据查询结果,及时做好相应资产报废或系统调拨工作,同时进行实物交接。达到报废年限且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各单位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反馈,或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39322382陈老师)、总务部(39325939韩老师、39322399彭老师)、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39322758赵老师、39322890张老师)联系。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行政固定资产调拨(转出)明细表
2.广东工业大学行政类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
3.广东工业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教学科研类资产)
4.广东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教学科研类资产)
5.广东工业大学大型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教学科研类资产)
6.国有资产管理平台资产调拨操作指引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