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11月6日至8日,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依计划对大学城校区18栋楼宇150个场地进行现场核实。在各资产使用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按照实际情况,现场高效快速提出具体的分类处理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现场处理方案明确后,马上组织人员腾挪清理,清查整治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现将第二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示无清单、待认领情况
现将第一阶段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无使用部门认领的室外堆放物资进行公示(附件1和附件2),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9日。请各部门及时认领;逾期不认领的,按账外物资处理。
(二)补交固定资产登记表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现场核实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补充完善后的《大学城校区室外公共区域堆放固定资产登记表》(附件3)报送到国资办。
经公示后,无人认领的资产,按账外物资集中处理。若今后核实到无人认领的资产属账内资产,可能出现的后果由使用单位(资产归属部门)自负。
国资办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58
附件:
1.大学城校区室外待认领物资堆放点汇总表
2.大学城校区室外待认领物资现场图片集
3.大学城校区室外公共区域堆放固定资产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计处、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