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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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使用管理的通知》(粤财资函〔2016〕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粤财资函〔2016〕89号)和学校2016年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清理、规范学校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的管理,现开展全校物业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情况的梳理、归集工作。本次梳理、归集工作的内容包括:各单位近三年来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的基本情况;各单位2016年撤销的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的项目;各单位是否有计划保留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项目;各单位是否计划新增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项目;各单位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出租、出借行为等。请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填报附表的各项内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国资办。各单位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的合同也请一并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物业的使用和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39322758

电子邮箱:gzb@gdut.edu.cn

附表:《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非税收入情况自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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