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定期向省财政厅上报学校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情况的清查统计。本次清查是从2016年11月(上一次清查时点)至今,各单位使用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基本情况:
1.各单位2016年11月以来,未撤销的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情况;
2.各单位2016年11月以来,新增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情况。
请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报附表的各项内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国资办。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若本单位没有对外出租出借及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项目,也请在附表内填写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上报国资办。
请各单位以本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物业的使用和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39322468
联 系 人:赵葛霄
电子邮箱:gzb@gdut.edu.cn
附表:《物业对外出租出借或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情况自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