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定期向省财政厅上报学校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情况的清查统计。本次清查是从2016年11月(上一次清查时点)至今,各单位使用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基本情况:

1.各单位2016年11月以来,未撤销的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情况;

2.各单位2016年11月以来,新增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情况。

请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报附表的各项内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国资办。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若本单位没有对外出租出借及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项目,也请在附表内填写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上报国资办。

请各单位以本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物业的使用和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39322468

联 系 人:赵葛霄

电子邮箱:gzb@gdut.edu.cn

附表:《物业对外出租出借或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情况自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上一篇: 资产管理工作会议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