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须定期开展清查统计学校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工作。结合去年省教育厅及省财厅开展的出租出借整改通知要求,对使用学校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形成规范我校出租出借及引进合作伙伴的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自查;
2.本次清查内容为从2018年4月(上一次清查时点)至2019年3月止各单位使用物业对外出租出借、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的基本情况;
3.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物业对外出租出借或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情况自查表》(若本单位没有此项目,请在表内填写“无此项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4.单位主要负责人请认真审核自查表,并在自查表上签字确认、加盖本单位公章;
5.请于2019年4月17日前将自查表纸质版交国资办(行政楼442室),电子版发至gzb@gdut.edu.cn邮箱。
各单位以本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物业的使用和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国资办联系人:赵醒文,联系电话:39322758。
附表:《物业对外出租出借或引进合作伙伴开展后勤服务情况自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