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确保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以及完成校级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和全校资产清查任务的需要,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全校性资产管理员库,请校内各部门、单位报送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名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要求

各资产使用部门必须至少配备一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资产管理员(专职或兼职),若单位国有资产数量较大,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多名资产管理员。部门资产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物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协助本单位教职工办理国有资产领用、借用、登记、调拨、保管、维护、检查、清查盘点等工作,督促做好资产交接工作,有效保管使用本单位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每年进行清查盘点,并配合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上报。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须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单位及时将变动后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上报方式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照本通知认真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资产管理人员的上报工作,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队伍。资产管理员名单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大学城行政楼四楼440室),电子表格发至电子邮箱:gzb@gdut.edu.cn,联系电话:39322758,联系人:赵醒文。

附件:《部门资产管理员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学校房屋土地测绘的通知

下一篇: 2020年第二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