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的相关规定,自4月1日起,学校按照新标准对固定资产、低值品进行登记入账。具体标准如下:
一、固定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及以上,且批量同类资产价值在1万元及以上的资产,其中单价1000元以下的椅子沙发类家具作为低值品管理。
二、低值品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及以上1000元以下,能够独立使用但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资产。
请各部门按照以上标准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若有问题,可联系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陈老师电话39322382
后勤管理处:彭老师 电话39322399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