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上级部门对房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房屋使用管理责任,夯实学校房产管理数据,为学校科学统筹使用房屋提供决策依据,请各房屋使用管理单位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房屋数据信息进行登记填报,完善已测绘完毕的房屋基础信息。为做好房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房屋信息数据发给各部门、单位,职能部门发给部门资产管理员,学院及教辅单位发给院办公室,房屋使用单位不明晰的用房发给房屋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根据用房情况发给相关单位填报。各部门、单位拿到的房屋数据如不齐全,请联系国资办工作人员。
因房屋测绘时间跨度较大,期间如相关房屋进行了隔断或调整,按最新隔断或调整情况填报并备注相关情况。表中第一列总序号是全校所有房屋的顺序编号,后续一些数据的添加根据总序号添加,故总序号不能修改,表格数据顺序不能修改。如有房间号要添加或修改,添加的在表后增加相应房间的具体信息,在备注栏注明新增;修改房间号的,原房间号不变,在备注栏备注新的房间号。《房屋用途分类表》中具体用途下有明细用途分类的房间,必须填写,如用户单位有其他明细分类的用途,可根据实际用途增加,并将增加的用途用黄色背景进行标识。
完善房产数据信息意义重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房屋使用管理工作,依照本通知认真做好本单位房屋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填报的数据表格须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5月7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大学城行政楼四楼440室),电子表格发至电子邮箱:gzb@gdu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赵醒文,联系电话:39322758,13570427032。
附件1.《房屋信息表》
附件2.《房屋用途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