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了解决教职工办理资产登记过程中部分类别资产入账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经几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学校按照以下标准对固定资产、低值品进行登记管理:
一、固定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确认为固定资产: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及以上1000元以下,且批量同类资产价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资产,其中单价1000元以下椅子(不含课室用连排桌椅)、沙发作为低值品管理。
3.课室桌椅、学生宿舍家具(不含椅子)。
4.图书类资产,图书馆采购的图书;各学院各部门采购用于公共阅览的图书;各学院各部门采购用于教学科研项目使用,单次采购金额10000元及以上的图书。
二、低值品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确认为低值品: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及以上1000元以下,能够独立使用但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资产。
2.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所有家具类资产。
自通知之日起相关资产管理按照本通知执行,请各部门按照以上标准先在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办理资产登记完成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通知之日前已购置的家具类资产(以发票时间为准)按照原规定执行,请尽快完成报销手续。
若有问题,可联系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陈老师电话39322382
后勤管理处:彭老师 电话39322399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赵老师3932275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