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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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名称

资产验收

办理

时间

工作日

主办

部门

资产验收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图书馆等)、资产使用部门

协办

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计处、监察处等

办理

地点

资产存放地等

咨询

电话

3932758

服务

对象

教职工

办理

方式

现场验收

所需

材料

货物验收

序号

验收材料

数量

1

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报告(见《办法》附件3)

5份

2

合同原件

1份

3

项目立项报告或经费审批文件

1份

4

验收申请(需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见《办法》附件2)

1份

5

开箱记录表(见《办法》附件1)

1份

6

招标文件

1份

7

投标文件

1份

8

中标通知书

1份

9

测试或试运行报告(需3名以上专家或工作人员签字)

1份

10

货物参数变更,经相关部门批准变更的报告

1份

11

根据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或文件

1份

基建与维修工程验收

序号

验收材料

数量

1

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报告(见《办法》附件4)

5份

2

合同原件

1份

3

工程图纸

1份

4

项目预验收报告(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需3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

1份

5

验收申请(需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1份

6

招标文件

1份

7

投标文件

1份

8

中标通知书

1份

9

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竣工资料

1份

10

监理公司出具的项目监理报告(需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份

11

根据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或文件

1份

服务类项目验收

序号

验收材料

数量

1

广东工业大学服务项目验收报告(参照《办法》附件3)

5份

2

合同原件

1份

3

项目考核评价报告或预验收报告(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3名以上相关工作人员签字)

1份

4

验收申请(需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1份

5

招标文件

1份

6

投标文件

1份

7

中标通知书

1份

8

服务需求变更,经相关部门批准变更的报告

1份

9

根据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或文件

1份

注意

事项

1.单位验收,合同价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货物和维修工程验收适用此方式。

2.归口验收,合同价2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货物或工程类项目验收适用此方式,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3.学校验收,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工程类项目验收适用此方式,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管理

规定

1.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64号)。

2.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34号)。

流程图

单位验收(合同价20万元以下)

归口验收(合同价20-200万元)

学校验收(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